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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世修仙:我有一本岁月史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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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:三十三年的回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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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造化弄人。 十几年前,魏先生将无名见神镇在诏狱,让他巧得《洗髓经》。 十多年后,自己苦寻见神之法,对方始终避而不提。一直安于送饭的阿土,竟然成了剑神顾忘川的弟子。 坐了一生冷板凳的王闻,却强逼着王勋激流勇进。 几十年前,谁能想到那个整日跟在自己身后,抱怨着爹爹不让他去耍乐的少年,会走到今日一手遮天之境? 原本。 对于“见神不坏”之境,沈渐只是偶尔幻想一下,没想到如今却是越走越近。 …… 数日之后。 沈渐将身体调至最佳状态,准备踏入罡劲宗师。 所谓罡劲,是丹劲修炼到极致后,丹田再也无法收敛劲力,开始向外逸散,达到劲气离体的程度! 所以。 每一位踏入此境的高手,都得经过常年累月的积攒。 但随着岁数越大,气血开始衰败,踏入此境越难。如果不是天赋异禀,便得通过服用增加血气的灵药。 不过,对于沈渐而言,他有“力耕不欺”天赋傍身,更有十八年的劲力温养。 毕竟自从练武以来,沈渐从未与人交过手。 感知中,随着《洗髓经》疯狂运转,满溢的丹田再也容不下多余的劲力,这股多出来的劲力化作无形的气流,悄然涌出体内。 劲力不散,聚于体外。 一切都是这般水到渠成。 “呼——” “自入镇抚司三十三载,终成宗师。” 沈渐睁开眼睛。 岁月史书上又多出一行字: 【又十八年,终入宗师!】 青薇早就准备好了,轻声询问: “沈哥儿,现在就走吗?” “不急,临走前,我还要再去一趟诏狱。”沈渐目光悠远。 …… 镇抚司,诏狱。 阿土给顾忘川喂完饭后,就见到沈渐背着双手,站在牢狱前静静的看着顾忘川出神。 他微微一愣,“沈爷?” “出去,我和你师父聊几句。”沈渐淡淡道。 “……是。” 阿土为难的看了二人两眼,一人是恩师,一人是多年照顾自己的长辈,犹豫片刻后,还是乖乖退下。 顾忘川见此,叹道: “我早就说过,你没有到宗师,问这些没有半点意义……” 话音未落,眼眸瞪圆。 只见沈渐目光凝聚,忽的脚下生风,四周尘埃猛然激荡而起,化作一圈灰色的圆环,风卷残云也似的席卷开来。 “我已经入了宗师,今日是特地来诏狱看你一眼。”沈渐继续道。 顾忘川沉默良久,他隐隐觉得,对方此次来见他,并非是询问见神一事,而是道别,“你何时回来?” “我在镇抚司待了三十三年,此次离开,如果不出意外,以后应该不会再回来了。”沈渐摇头道。 “你真的想要求仙?” “不错!” “放弃吧。” “为何?” “你只是中人之姿。” 顾忘川这时才吐露出许久不曾说出秘密: “我二十一岁便入宗师,苦修十年未曾有过进展。三十一岁那年我步入江湖,十二载挑遍天下各大门派,不止是为了扬名,同时也在寻找入见神之法。” “后来我发现一个问题,凡是能踏入见神的存在,无一不是天人之姿。我所学的剑法只有半阙,而另外一半在剑圣燕南天手中。” 顾忘川淡淡阐述,语气很平静,仿佛是在说一件寻常之事。 沈渐不由得陷入沉默。 直至这时,他才清楚,为何对方一直不愿意告诉自己事实。 “我因功法不全,故而一直不曾触及见神。太祖三十万铁骑踏平江湖,几乎将所有的功法都收入大内。” “我寻求无果,找上剑圣。但我二人俱为半步见神,当然不愿将所学功法拿出来分享。不得已之下,约定决战奉天殿之巅,既为天下第一,又为登仙。” 顾忘川缓缓道着。 “原来如此。” 原来,这世上不止自己一人在寻仙问道。 另有不少人在寻觅。 一时间,沈渐忽然有种吾道不孤的感受。 “你在牢里陪我十年,又替我教授弟子,故而我不愿意告诉你,只是没想到你竟真的成就罡劲宗师。” “如今你要离开,我也没有什么送你的,干脆送你一部“天魔解体法”。半步见神可借此功,短时间内踏入见神之列!” “但凡人之躯不可轻用,一经使用,必将飞灰湮灭。当年正因为如此,我才没有使用。” 顾忘川张嘴,缓缓道来。 沈渐静静聆听。 一听之下,才明白为何对方会如此告诫。 天魔解体大法,是燃烧肉身所换取极致力量的功法,凡人之躯根本无法承受,一旦使用必会分解。 “此法反噬太强,我本不想给你。可你能以中人之姿成就宗师,说不定日后也有可能触及见神。” 顾忘川轻声道。 沈渐沉默片刻,道:“我可以带你出去。” “不用了。” 顾忘川摇头,“如今我已是废人,在诏狱中又有弟子照顾,不如在此处了却残生吧。” 说罢。 他微微阖上双目,不再多言。 当天中午,沈渐来到镇抚司,交上自己的腰牌,申请离职养老。 掌管名册的小吏翻遍卷宗,找出其名单,确认其已四十九岁后,便直接在黄册上划去沈渐之名。 至此。 沈渐不再是锦衣卫。 …… 走出镇抚司数步后,沈渐回首望去。 看着大门走进走出的一个个锦衣卫。 这些锦衣卫们正值年少,三两结伴,满眼写满了对未来的期许。有的来去匆匆,有的闲庭信步。 他们瞧见沈渐,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。 有许多年老体衰的校尉,都会被镇抚司辞退,这般场景几乎每日都会发生。 沈渐立在那,看了许久,也没有瞧见多少熟人。 恍然间才想起,镇抚司已经没了多少熟人。继任司狱之位的是某位千户的儿子。对方没有鲁通那么圆滑,喜欢吃独食。 就连仇人…… 沈渐挠了挠头。 他这才发现,自己不但连对方模样都忘了,甚至连名字一时间都有些想不起来,只记得对方很讨厌。 三十三年看似转瞬即逝,实际上却久的足以让人遗忘许多事情。 嘎哒哒。 轮轴压在青石砖上,发出特有的声响。 一辆牛车停在身后。 头发已隐现花白的青薇掀开车帘: “沈哥儿……” 沈渐收回目光,不再多看镇抚司一眼,转身坐上牛车,接过缰绳和鞭子。 “走吧。” …… 有镇抚司分发的路引,沈渐和青薇,一路赶着牛车,离开应天府后,径直朝向一处名为六洲偏远山区赶去。 此处,亦是沈父的老家。 距离太祖老家凤阳,不过百里距离,据说太祖讨饭时还途经此地。 路过县城,沈渐特地去了趟县衙报备。 农耕时代,出远门是一趟麻烦事。除了豺狼虎豹外,还有强盗剪径。故而,多数人一辈子都不曾出过远门。 村里皆是乡亲…… 假如忽然出现生面孔,若不曾报备过,很容易会被误认为流民。 县衙前衙后邸,远没有应天府那般威严,反而一副年久失修的模样。绕过照壁,踏入“户房”,却见一位刀笔小吏正伏案书写公文。 “告老还乡?”听说了沈渐的来意,小吏面露惊讶,好好打量了眼沈渐。 尽管户房管理户籍,有操办还乡这一业务,但他子承父业十数载,就没有见过有人赶来办理还乡一事。 “可有文书?”小吏语气温和不少。 能还乡的,怎么都是个人物。 “有!”沈渐取出“放归文书”,递交到对方手中。 “唔……应天府,镇抚司!?” 小吏瞧见印戳,面露惊讶。确认无误后,他取出“民籍”,在最后一页将沈渐和青薇的名字添了上去。 “沈老先生,文书中有分配给你二十亩田地。你每年都需缴纳定额的丁税和地税,除此之外还有徭役,若是不想服的话,需缴纳代役银。” 小吏一一说道。 听到名下还有田地,沈渐暗暗惊讶。 转瞬他便猜到,这应是窦云的安排。 “小哥,我多年不曾回乡,还得劳烦您跟随一趟。”沈渐摸出一锭银子。乡村农户并非善茬,欺软怕硬乃常态。 亦有泼皮无赖,踢寡妇门,刨绝户坟。 沈渐虽然不怕这些,但若有小吏亲自领着下乡,足以省去九成以上的麻烦。 “啊?” 小吏似乎从未见过如此明目张胆的行贿,往日对方塞钱,都是悄悄摸摸。 甚至,还有半夜上门的。 不愧是京城来的豪客,行贿都这般无所顾忌,生怕被人瞧见,赶紧将银子塞入袖中,“食君之禄,此乃我本分之事。” “劳烦替我选一处好住址,一些好田地,我不想日后与人扯皮。”沈渐又递上一锭银子,莫要小觑村夫野妇。 今儿把田埂挪三分,后个再挪两分,等你反应过来,田已经被对方占了大半。 邻里帮亲不帮理,他堂堂一位罡劲宗师,不想为这些事情纠缠。 小吏点头哈腰,“应该的,应该的。” 沈渐再次递上一锭银子,“劳烦再寻一些手巧的工匠,我还准备再盖一间三进三出的大宅,置办些家什。” 小吏只觉得银子烫手:“包在我身上,我一定会替您找来。” 沈渐继续递着银子:“尽快!” “爷,您放心。” 小吏拍着胸脯:“您的事,就是我的事。” 县衙小吏很讲规矩,收了钱立刻办事。 不到一个月。 六洲,沈家村。 坡下河川附近,一座府宅拔地而起。 …… 宅起当日,辰时三刻。 应天府。 东缉事厂,万籁俱寂。 五千番子于校场整齐列装,鸦雀无声。 巧士冠。 圆领。 大红袍。 司礼监秉笔太监,手持酒碗,立于点将台上。 其身后,是祭天的猪牛羊三牲。 “列位!” 不带胡渣,透着阴柔的厂公,声音破空:“咱家奉命,建立东厂,上监文武百官,下察黎民百姓。” “锦衣卫办的,咱东厂能办。” “锦衣卫不能办的,咱东厂也能办!” 数千番子举起酒碗,一饮而尽。 这一日。 东厂正式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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